浙教际协〔2007〕4号
各项目学校: 为满足广大中学生参与国际文化交流的需求,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与有关机构商定,我省将开展2008-2009年度“学生文化特使”——AYA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且符合以下申报要求的各项目学校学生,均可报名: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3. 申请AYA项目的学生为年龄在15岁 -17.5岁(按照出行年度的7月5日截止计算,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5日至1993年7月5日之间),且尚未高中毕业的在校学生,具体包括初三年级及高一年级在校生; 4.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初高中近三年的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5. 性格开朗,社交能力强,积极进取;身体和心理健康,并提供健康证明、免疫注射证明。 6. 外语要求:派出学生须首先参加“中学程度英语水平考试”(SLEP),成绩应在45分以上,同时,申请学生将被要求进行英文对话测试以测定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7. 经学校推荐并有家长一致支持,且必须承诺项目结束后按时回国; 8. 所有申请学生都将进行面试,面试除考察其英语口语能力外,还将对学生的品德、家庭背景、适应性以及文化交流经历的期望进行评价和考核。 二、项目管理 1. 选派学生参加教育国际交流活动是教育开放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请各项目学校本着参加者及家庭所有成员完全自愿的原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 2. 凡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请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一年。学生回国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适当年级继续学习。 3. 为积极配合各项目学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我会将根据需要赴各地协助开展宣传、咨询等工作。 三、申报名额及费用 2008-2009年度AYA项目在我省的名额为30名。由于名额有限,此次遴选工作的项目学校设在杭州、宁波、金华三个市(不分配名额)。 2008-2009年度“学生文化特使”——AYA项目收费标准及说明详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申请学生须参阅附后的AYA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3)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及家长征询信(见附件4),并由各项目学校汇总后于2007年12月21日前送我会项目办公室。同时,请各项目学校落实项目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并报我会项目办公室。 五、选拔考试 派出学生的选拔考试拟于2007年12月29日、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项目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1506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苏雪彬、陈璐 电话:0571-88008896 传真:0571-88008895 电邮:lavenderchan2003@yahoo.com.cn 网址:http://zeaie.zjedu.org
附件:
1. AYA项目介绍.doc
2.2008-2009年度“学生文化特使”—AYA项目收费标准说明.doc
3. 2008-2009年度“学生文化特使”—AYA项目申报资料要求.doc
4. “学生文化特使”——AYA项目派出学生申请表及家长征询信.doc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